正能量 向上的力量
来源/作者:赵凌云  日期:2013-07-17  阅读:2938

  记得七八年前,我们单位招聘项目经理,最后在三个候选人中选择一人。三个候选人各有所长,一时无法取舍,在公司的例会上,总经理提出听取大家的意见,其中有一位候选人的简历中描述“富有正义感”,就因为这样的的描述此人获得会议通过,应聘为项目经理。在此后的项目实践中证明,这位 “富有正义感”的项目经理,为人处事严谨、公平、公正,富有领导魅力,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性格使得他所领导的项目团队建设了一个又一个精品项目,赢得了业主、供应商及公司领导的高度赞扬。

  这种正义感,并由正义感所衍生出来的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构成了我心目中“正能量”概念的雏形。

  此后我开始尝试有意识的培养这种“正能量”,试图培养我自己的“正能量”,来指导我的人生观,实现我的人生价值。曾经有段时间“哥儿们义气”盛行,同事、朋友之间关系好的或为了一些所谓小范围利益结成了一个又一个利益小圈子,小圈子成员之间工作上互相帮忙逃避上下班打卡,更有甚者帮“哥儿们”掩饰工作中的问题,逃避领导检查,有人为了面子表现自己“够哥儿们”竟主动帮“哥儿们”顶缸,并美其名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问题严重的最后将自己“顶”到了牢里,悔之晚矣。

  相当长时间内,我错误的将这种“哥儿们义气”当做一种“正能量”,并予以效仿,事后幡然醒悟,显然这种 “能量”与我刻意培养的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背道而驰。但庆幸的是这次错误的尝试让我在迷航的十字路口及时驻足,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观,理智的选择正确的道路。也正是由于此次的“迷航”,使我意识到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培养我自己的“正能量”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不留神就会走上歧路。

  在此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理念。既积极培养自己的“正能量”,又避免受到“负能量”的侵蚀。对事物的正、反两面性认识,正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论述的精华,运用这一辩证法原理,此时此刻我脑海里关于“正能量”的理解更加深刻。

  众所周知,知识或能量的认知只是基本常识,对他们的应用才是掌握他们的关键,也是认知的目的所在。对“正能量”理解到一定阶段后,我尝试去掌握和应用他,让他为我所用,随着社会反腐倡廉之风盛行,我开始看新闻、发微博关注腐败,倡导廉洁,对因生活作风问题落马的官员,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贪污腐败行为进行“口诛笔伐”;对像“最美中国人”罗阳、“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一样释放中国正能量的英雄人物致敬,我被他们的人格魅力所折服,将他们的事迹广为传颂。

  渐渐地,我感觉这段时间的“反腐倡廉”效果甚微,对于我这个三点一线的上班族与他们的距离有点远,凭空谈论他们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于是我回过头来重新审视我对正能量的应用是否恰当,一时间竟陷入迷茫之中。

  就在这时习近平主席倡导的“中国梦”犹如迷航中的灯塔,让我豁然开朗,由此而衍生出来的“青春正能量,我的中国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爱岗敬业、专业求精,行动胜于空谈,志存高远的同时脚踏实地,这些更加具体,更加贴切的才是我所求的也是我所需的。也是我掌握“正能量”并运用这种积极向上的力量作为我工作中的行动纲领。每个人都可以尽自己的一份力,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坚持个人的责任与担当,为自己小小的“青春梦”不懈奋斗,然后凝聚各族人民的伟大力量,共同携手在祖国广袤的土地上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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